延續昨天話題,2006年日本有份雜誌報道平價壽司店採用「代用魚」的實況,惹起某迴轉壽司集團入稟大阪地方裁決所提出訴訟。

上述雜誌道出行內存在已久的真相,並證明確有其事,日本一家經已上市,擁有120多間分店,年營業額逾200億日圓的迴轉壽司集團認為報道有損其聲譽,要求雜誌賠償300萬日圓及刊登道歉聲明。我看過雙方的爭辯理據及法官判詞合共約萬字,撮要如下。

原告,即壽司店一方堅稱所賣的鯛魚、金槍魚、鮑魚等全是真貨,絕非代用魚,認為被告,即雜誌一方的報道對平價連鎖迴轉壽司店的形象造成損害。

被告的反駁是,日本的連鎖壽司店約有290個品牌,總店數目約5,000間,讀者不一定聯想到原告的集團。再者,原告賣的「緣側」(日語拼音是Engawa,形容讓魚鰭活動的那位置的肉)壽司用的是烏鰈,說到「緣側」這種壽司,一般食客的理解是較高級的平目魚(或稱扁口魚),原告不能否認採用了代用魚。

法官認為被告只是提醒公眾注意壽司食材,迴轉壽司店的定位跟高級壽司店不同,代用魚報道令平價壽司店形象受損這說法不成立,最終判原告敗訴。

如果有香港政府部門或大學嘗試抽樣檢驗本地壽司魚材的DNA,確定不存在代用魚,是最好不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