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是否一定含龜板成分是近期一個熱門話題,這事件令我聯想到日本的100日圓連鎖迴轉壽司店涉嫌偽裝食材的問題。

我寫過多篇關於日本100日圓(連消費稅價格是105日圓)壽司店的文章,只記得說過有店子為壓低成本,所用魚材大多從中國、泰國以至南美洲等地入口,不記得有沒有提過有店子索性採用「代用魚」。

所謂代用魚,有時是同種類的魚,例如以歐洲產的平價鰻魚及南美的海蛇代替傳統的鰻魚及穴子(或稱海鰻)。有時根本是不同種類,只是味道近似的魚材,例如以翻車魚(又稱曼波魚)代替金槍魚。

魚籽一般的理解是三文魚籽,為省成本有時用上鱒魚籽,更荒謬的是用上食用油及海藻精華製造的「人工魚籽」。

香港已實行《商品說明條例》,日本也有近似的農林物質規格品質法,簡稱JAS法,不過只管制售賣已加工現成壽司的店子例如超市,即場烹調的食店不在此限。換句話說,日本的平價迴轉壽司店聲稱的金槍魚壽司即使採用其他魚材來做,也不算違法。

日本當地超市售賣的盒裝壽司,若盒上標明是金槍魚,那應是真貨;如果店方採用代用魚,通常不敢在盒上清楚註明是甚麼魚,以免牴觸法例。

現已進入了一個龜苓膏不一定含龜板,金槍魚壽司不一定用上金槍魚的虛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