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學習收支平衡,切勿入不敷支,債台高築。反過來說,像貔貅那樣有入無出,變成守財奴也沒意思。公帑支薪的人更要留意財政與官職收入是否相稱,以免要上廉署飲咖啡。

不同地方政府會立例監管金融機構,避免市民支出比例失控。比方說,銀行不能要市民用一半收入供樓,也不能批出比市民月薪高十多倍的信用卡使用額。

報載一名單親母親月入7,500元,為初生女兒分別向兩間保險公司投保,受益人是自己,保額共450萬,分別月供1,257元和1,096元。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談案情,只想說這組數字說明保險公司太「進取」,忽略客戶的收入和支出比例。

以香港的生活指數來說,7,500元未必足夠兩母女衣食住行之用,即使保險經紀以為女人只投保一份保單,怎可能給她月供過千元的保單呢?

以上述單親母親的處境和經濟狀況來說,需要投保的是她,而非初生嬰兒。要是母親先為自己投保,她的月薪再沒有餘錢為初生嬰兒投保。嬰兒保單是教育基金,並非一般人壽保險概念,不應大額投保。

不少推理小說關於保險,更有保險調查員做主角,當事人收入和支出比例,往往是抽絲剝繭的破案關鍵。小說源自現實,涉及大額金錢的保單,不時另有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