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聊及唱歌走音但獲獎無數的歌手,友人說歌手幸運。

我說幸運的歌手是天生懂得唱歌,而非歌藝欠佳,但僥倖做歌手。

另一友人說寧願冇料但幸運,好過真材實料卻苦無機會。

大家走在兩條平行線各自表述,沒有交匯點的。我認為幸運是天賦才華,天生擁有的是最大運氣。先天的幸運大抽獎領了大獎,沒有人可以拿走。

其他朋友都認為幸運是名利雙收,庸才要做許多事,如整容、巴結或耍手段,才可上位,那是更大的運氣。

大家沒有爭辯,反正人人想幸運,差別是定義不同。我們從小聽說做人不用聰明、努力和善良,只要命好,就可以榮華富貴。小時候想問榮華富貴又如何,日日錦衣玉食,有人服侍,又如何?

近年由政府高官至藝人和名人士等等都愛僥倖,公開示範關係比實力重要,識人好過識字,公職人士每月收大筆公帑,還貪得就貪。久而久之,愈來愈多市民期望不勞而獲,求神拜佛祈求運氣,卻不願意努力做好本分。

香港的騙案愈來愈多,連十歲男童都識騙九歲女童二百元。男童會自製網上騙案,可見聰明,卻用來騙人,貪圖不屬於自己的財物。

如果男童行騙僥倖成功,他會騙下去,愈騙愈精叻,不知會變成怎樣的人。現在被捕,才是他的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