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前兩天我不慎被滾水灼傷,覆蓋範圍由大腿到小腿也有,灼傷後我不知如何處理,我的家人為我塗了豉油和一些燙火膏,但至今皮膚仍很疼痛和痕癢,開始有脫皮和滲液的情況出現,請問我應該怎樣處理呢?會否留有疤痕呢?求回覆,謝謝你!

Sharon 上

A: 你好!皮膚灼傷可以有很多種,其中常見的如被滾水燙傷、熱油燙傷,也有些是被熱力燙傷、電力燙傷或一些化學燙傷,另外,有一些是因嚴重的意外,如大火燒傷等,這些都是皮膚灼傷的主要原因。一般會分為不同的程度,第一程度的灼傷,皮膚表皮層紅但沒有水泡,也有些許痛楚,愈合時間需要大約一星期至十天左右,多數皮膚會愈合得很理想;而第二程度的灼傷涉及表皮層和局部的真皮層,所以皮膚會有紅腫和水泡,痛楚也會較大,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痊愈,大約需要數星期,而可能會有局部的炎症和皮膚發炎。至於較嚴重的灼傷,如第三及第四度灼傷,會涉及較深層次,分別已去到真皮層內,甚至會去到肌肉和骨頭,而這些情況很容易會留有疤痕和肌肉萎縮的狀況,多數需要到灼傷部門作處理。

在你的情況來看,應該是屬於表皮層的灼傷,屬於第二程度的灼傷,因皮膚有紅腫和水泡,而且感覺痛楚。一般灼傷後即時的處理方法,可以用凍水沖洗皮膚,降低灼傷的痛楚,不宜用豉油或塗一些成藥,如發現傷口很疼痛和出現一些黃色滲液,就應該去看醫生,看看有沒有炎症的情況,有需要的話會給予一些外塗的消炎藥膏和洗傷口。一般灼傷後的皮膚會出現脫皮,這是十分正常的,不建議把脫皮的地方自行清除,並且不建議把水泡刺穿。現在最重要是紓緩痛楚和減少併發症的出現,有需要也可以用紗布輕輕包着皮膚。在清潔皮膚時也不宜用皂液或大力摩擦,也避免接觸太陽,以免導致色素沉澱。一般在兩、三星期後皮膚會康復,但色印可能需要較長時間。祝福你!

陸凱兒醫生

醫生美學

資歷:倫敦大學臨床皮膚學文憑 卡的夫大學實用皮膚科文憑

傳真:2377 3335

電郵:info@lukwanglung.com

歡迎來信查詢任何有關美學的問題,來信請附地址或傳真號碼。

地址:香港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 東方報業中心《太陽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