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智能手機,在同類型中已是最高容量的一款,64GB。當初入手時,要用Double Negative來訴說我的肯定:「絕對冇可能唔夠用啦!」我很少在手機入歌或入電影,佔地不多,不擔心。頂多是照片吧,但有64GB,拍到你笑容僵硬、魚尾紋多了七條也應該未爆棚吧。譚嬰兒出生後,友人告誡我,拍嬰兒的照片如染上毒癮一樣,一開機便停不了手,一天沒拍你會手震流鼻涕,這倒是真的,不消半年,我手機的容量已剩下十多激,警號響起,趕緊把照片、影片存入電腦硬碟,騰出空間讓拍照癮發作時當美沙酮。把照片存入電腦時發現,是的,譚嬰兒佔很大部分,但也有一大堆「點解我會影嘅?」的東西。原來拍照的功能已不再像「舊屎」般只記錄景像,同時(1)它是你的影印機─呀,份稿想要個Copy,不用去影印機影印,拍下就可以啦。(2)它是你的紙筆─路過看到這家店的電話號碼想記下,拿紙筆?原始人咩…把號碼鍵入手機電話簿也懶,拍下就可以啦。(3)它是你行事錄─今晚約了朋友到這家餐廳,想Send地址給友人,上開飯網Screen Cap地址,Send,附送地圖,逐個字打也沒這樣方便。於是,你的手機裏就有大量這些不是人像或風景的「資訊照片」。怪,存入硬碟後還是不敢刪除手機裏的這些資訊照,留下紀錄以後待用。64激,輕於鴻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