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hion Victim指的是盲目跟從時裝潮流的壞品味跟風者,那麼Fiction Victim呢?Fiction Victim,就是指那些盲目跟從小說潮流的壞品味跟風者,這些人,甚至可以用跟屁蟲來形容之。

這些Fiction Victim,大多是投機取巧、渴望成名渴望到被人唾罵鄙夷都不介意的無名寫作人,他們內心的道德界線與創作人應有的基本自尊都已經被年月磨蝕殆盡,總之能夠沾到光,被記住,用甚麼手段甚麼方法根本就沒所謂,最簡單例子,就是當九把刀成名之後,華文地區多如雨後春筍的那些偽九把刀的所謂熱血狂徒,甚至本市近年那個愈抄愈過分,由風格到題材也跟到足的網絡小說家,就是Fiction Victim的最佳例子。

當向西村上春樹成功,fb就多了那麼多風格人格文格都類似的、賤賤格格的甜文寫作人;當《哈利波特》興起,周圍就有那麼多人寫一些魔法加校園的小說;這些人全是Fiction Victim,他們何止品味壞,心地其實也好不到哪裏去,因為他們只懂看風駛,乘着別人領導出來的潮浪閃閃縮縮躲在後面撈油水,沒有風格,沒有個性,短視而且急功近利,哪裏有甜頭就湧到哪裏去,支持這種人,就是支持投機取巧,變相是在迫害傷害那些仍然默默堅持自己風格與人格的創作人……

Fashion Victim本身也是受害者,他們傷害不了甚麼人,但是Fiction Victim卻是加害者,真正受害的,除了仍在努力的那群人,就是不幸中招買了Fiction Victim的Fiction的那些人。他們,才是真正的Vict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