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談及某種貪婪手法,我說那人的年薪那麼高,還貪得無厭,可有想過得不償失呢?

友人說:「好像年薪160萬的人花公帑的有薪假期讀書一年,他們不認為自己貪心,只是呃得就呃,大家知道的並不少,無人知的只會更多。」

近日說起另一個人的另一種貪婪手法,友人說:「好像年薪160萬……」近乎一字不漏重複說過的話,可見深入思想。公職人員示範大有大貪、細有細貪,他們不認為貪婪有錯,錯在被人知道。

前特首用親信反貪,結果雙雙貪婪,雙雙出醜,即使未落案起訴,兩人總要歸還自己貪來的,差別是歸還形式而已。

以現在的環境,很難教導兒童不貪婪,因為大家眼見貪婪有利益,無論是有形還是無形的,好像耍手段升職的可升職,橫刀奪愛的又搶得到。不貪婪反而是看不見好處,現實沒有神仙變個金斧頭獎賞誠實的人。

傳統父母教子女無功不受祿,不是自己應得的,送上門都不要。時下父母懂得教導子女別貪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並不容易,既然送到上門,無功不受祿都對不起自己啊。

整個環境讓人忘記貪婪得來的一切,始終要還,說不定要附加「利息」。我不會用自己的人生來實驗貪婪因果,不知貪婪結果如何,只知不貪也可以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