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奮的香港人,除了工作時間長常常OT外,原來很多人都在打兩份工。這是我當媽媽以後才知道的事情,除了原本朝九晚六的那份Office工外,不少女士們一日其餘的15小時在幹另一份工作,還要是沒糧出的,職位Title是「媽媽」。成為譚嬰兒的母親後,發現一天24小時也不夠用,換片餵奶掃風哄他睡覺,這循環剛完,看看鐘又到下個循環,再來一次換片餵奶掃風哄他睡覺,還未計算其他洗衣洗奶樽換床墊吸鼻屎剪指甲(下刪一百樣)。產後很多朋友問:「你請咗工人未?」答案是未。老實說暫時還不想聘工人姐姐,原因有2:1. 不習慣家中多一個外人;2. 自己的Baby還是想自己湊、自己教。同幢大廈中有不少小朋友,眼見他們跟父母一起時,挺乖的,在電梯中循規蹈矩,但當父母上班,只剩下工人姐姐時,小孩就像猛獸上身般在大堂亂竄,跑向告示板拿大頭釘狂拮告示。我不是要歸咎於工人姐姐不懂教,而是她們沒有那Authority、那個身份去教。每天在家盡見爸媽都在吩咐工人姐姐幹這幹那,孩子又怎會覺得自己要聽命於工人姐姐呢?所以還是決定自己一人分飾多角好了,再有人問:「你請咗工人未呀?」「請咗喇。」嗰個工人姐姐就係我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