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出現了手機、互聯網和林林總總的社交網絡,世上已無所謂「失散」之事,而你要找一個人的話,除非對方有心避開或被禁錮,否則總會找到。要找李敏的話,一定可以。

數數手指,原來在這個地盤(專欄)已寫了7年,是大家賞賜給我的機會和緣分。如今搬家,真的捨不得你。今天最後,當然不能不鄭重地利用文字跟你溫馨地深情擁抱一下。有人說:「再見並非永遠,再見也不是結局,只代表我會想念你,直至我們重逢。」*

要找我,電郵、facebook和晚上10時至12時聽香港電台第2台都可以,假如有一天我們在街上碰到,我們會點吓頭、問候一下……

李敏一言

再見,多謝,掛念你。

* Goodbyes are not forever. Goodbyes are not the end. They simply mean I'll miss you until we meet again!

— Author Unkn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