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早結婚早享受?

從網絡讀到一篇關於早結婚早享受的文章,套用當年周星馳金句,我當堂嚇一跳,然後?然後得啖笑。

早結早享受這句話其實脫胎自網絡討論區常用語「早買早享受」,多指電玩遊戲或者玩具,譬如新推出的PS3新Game,信和跟黃金商場已經有貨,炒價多少,然後不捨得貴買的網友或者自以為理智的朋友就會留言,以酸葡萄的語氣擠兌那些因為心急買Game而多花了錢的人折墮或者笨蕉,而那些被酸的人也會回一句「早買早享受」,地道體現了歡迎妒忌的招搖心態。

只是結婚不同買Game,這種勝犬心態,真的正確嗎?認為早結婚早享受到,大前提是結婚是一種享受。然而這恐怕是因人而異的吧,對於一個對婚後生活沒有興趣,既無憧憬亦無衝動,結婚享受的點在哪裏?你認為名花有主有人認頭,逢人喊一句「我老公話呢」都是甜蜜是閣下的事,但不代表每個男人想起自己從此下半世只能合法幹一個女人是一種享受。你話行船爭解纜、條女我溝先呢種心態我就話明白啫,結婚後就得被迫身心專一,除了擺酒那晚風光一夜,婚後又得共產又得為供樓生仔與婆媳問題孭上身,結婚還能有甚麼稱得上享受?早結早享受,卻恐怕是壽終正寢的壽,而不是享受的受。最怕是你人云亦云以為婚後真有甚麼好事等着你去享受,但原來風光過後,卻有太多你無法預料的麻煩等你逐一承受,那時候你也早結早受,卻是受夠了那個受。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