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買書的原因(下)

昨日提到人們買書的原因不外乎講出你不知但想知的,或者講出你想講但講不出的,可是愈來愈多人買書,卻是因為另外兩個原因。

其中一個,也是大部分人在做的,就是裝飾其知性本錢。因為社交網站很多人都在談論,因為電影改編,因為成為全城熱話,所以大家都買,方便炫耀,把照片拍下放到網絡,卻是一貫網絡晒命原則,吃了當去了、買了當看了。這些朋友儘管在友儕活動中可以輕易搭訕謂自己其實一早已經買了,但要是再多談幾句,他便慢慢沉默,或者只能給你一個尷尬曖昧的回應,只因他其實根本就沒有把書看完,隨便揭了一會,買了當看了,把書當作裝飾其文化品位的襟章,用過就扔到一旁了。

除此以外,很多人買書,也是買一個夢。有些事情想做但未做,譬如說開一家個性小店、開咖啡屋、賣時裝、成為手作達人、甚至是當甜品師,或是四處流浪的攝影師也好,你曾經有過這樣的夢想,你好想實行,但一直光說不做,好了,看到一本實現了你夢想的書,你就把這本書買回去,買了當做了,心安理得把夢想放下,不必再出力實現它了。

這些書,不過是揮春,盛載着你不會以行動實踐的願望,只貼在家中當眼處,偶爾揭揭當作提示,只是夢想啊,它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你親身體驗、追逐奮鬥的過程,豈能由他人代勞便算?

以上兩種買書心態最不可取,但悲哀的卻是這是城巿大部分人買書的心態。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