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如何區分喜歡與愛

有年輕人問我如何區分喜歡與愛的分別。大概愈是簡單,愈是覺得多此一問的問題,其實愈是不容易簡單回答。

對於甚麼是愛,英國哲學家羅素曾經坦白分享了自身的真實經驗。他說,少年時期的他常為自瀆所苦,一天自瀆很多次,像上了癮般不能停止,為此他煩惱不已,然而某天,他發現自己愛上了一個女孩子,因為她,他忽然覺得每天不停自瀆的自己很骯髒,配不起她,漸漸就戒掉了自瀆─他發現,原來當你真正愛上一個人,你會希望自己變得更好,更純潔更美好,好得足以匹配對方。

所以,要區分喜歡與愛,也許分別就在於你佔有的欲望,以及當中有沒有希望自己可以變得更好的想法。

儘管喜歡與愛同樣會令人想念,令人不期然產生很多幻想,然而在想念與希望了解對方多一點又多一點的欲望之後,你還想有更多,然而這「更多」卻不一定是肉體的接觸與肌膚之親的愉悅,甚至跟佔有無關,你會莫名其妙地變得卑微而且胡思亂想,多愁善感,你會不為甚麼地看着對方已經莫名甜蜜,你會因着對方一句話一個表情而像發了高熱般經常來回天堂與地獄之間,甚至更重要也更要命的是,你誠心希望對方會因為你的存在而變得更快樂、更幸福,兩人一起可以變得更好,更進步……

如果你問我喜歡和愛的分別是甚麼,我會告訴你,這點勾起人向上意欲的情感,才是愛。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