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勿貪小失大

訂閱的雜誌不時用雙面膠紙貼上一小瓶護膚品作贈品,幾個月前到便利店拿回雜誌後,發現有人偷了贈品,相信是店員做的。最近到同一便利店取雜誌,回家又見贈品被偷去,只餘下雙面膠紙,也許是同一店員做的,我覺得不能縱容她了。

致電便利店電話,只有電話錄音,由於無意討回贈品,留言說了這事,希望有關分店留意店員操守。這樣做更為偷竊的店員設想的,以免她泥足深陷。

許多小本經營的店舖由老闆或老闆親人做收銀員,因為誠實的僱員不多。小店最易下手,可以賣出貨品不作記錄,或不用收銀機,直接現金找贖,老闆查數不會知道現金流入僱員口袋,要點貨核對的。

有些僱員偷店舖貨品,或賣了貨品不入帳,會留下包裝盒的,老闆很少想到貨物已被偷去,那是吉盒,直至盤點存貨,逐一拿起包裝盒才發現的。那時候,小偷僱員早已偷夠辭職,難以人贓並獲。

偷竊源自貪婪和愚昧,別以為過到海就神仙,偷到手的就有好處,貪婪盜竊跟其他錯事壞事一樣,會為自己的人生埋下悲劇伏線。

我不迷信,只是相信我們的心理質素會影響人生際遇。貪圖不義之財的人不會富貴,即使有錢,也是富而不貴,不義之財是永遠的「欠單」,總有日要「本利歸還」。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