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要不堅強,要不瘋狂
電影《失戀33天》的小標題是「愛,就瘋狂;不愛,就堅強」。既押韻,亦見心思。相信不必多久,必成為不少社交網站與msn的Status。
的確有件瘋狂的小事叫愛情。如果愛得那麼抽離、那麼理性,那還算是愛嗎?愛本來就是一種撇除計算、不顧後果的衝動,只是太多受過傷吃過虧的人早已不敢瘋狂,只因曾經因為瘋狂而被狠狠燒傷過,燃燒過後,餘燼成灰,往後成了行屍走肉,連瘋狂的念頭都不敢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求心跳、但求不再受傷,便已心息。
要愛就要敢於瘋狂,不夠勇氣的人也許真的再也做不到;那麼不談勇氣,只要求人們不愛就請學習堅強,也恐怕沒多少人可以做到。可恨如今愛情成了太多人的存在意義與人生價值、以及價值之全部,沒有愛情就成了敗犬,聚會裏都得特別照顧,或者身邊一雙一對的情侶幫幫忙配對,大時大節那種白眼與旁人多餘的可憐,老實說,真會教人瘋狂的。
當大部分人把「愛,就瘋狂;不愛,就堅強」奉為金句的時候,我卻寧願把它們倒轉過來,變成「愛,就堅強;不愛,就瘋狂」─愛別怕,怕別愛,既然愛了,就得擇愛固執,為愛堅強,因為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選擇。
至於下半句嘛……哈哈,我跟城中無數沒有愛就彷彿失措的剩男剩女一樣,不愛,就瘋狂,卻是被逼瘋的那個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