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對的事與對的人

我們跟人家爭執,儘管我們自覺是為了真理、正義與事實,然而很多時候,歸根究柢,都不過是自我意識過強而已。

我們總是搶着指罵對方做錯,錯得離譜,問為甚麼你會犯如此白癡的錯,一再重複,都只是為了維持自己的對。

我對、你錯,感覺就對了,就感到勝利的快感了。

管理學名人彼得.杜拉克曾經說過,處理人事糾紛的黃金法則不是先問誰對誰錯,而是先問「甚麼才是對的」,應先搞清楚這個最高標準,接下來才該問誰做對了。

這方法對減少人們演變成吵架與意氣之爭的糾紛很有幫助,只是我們大部分時間爭論辯駁,不管是跟陌生人、朋友、家人還是戀人,我們都沒有想起杜拉克的告誡,而是急着證明自己才是對的。甚麼才是對的,怎樣做才對,Who Cares?

我們都忘了,其實跟我們爭吵的人,大部分都是我們重視的人。至少,是我們生命裏擔演着重要角色的人。即使是萍水相逢跟你爭執的路人,他其實也擔演着讓我們警醒反思的重要角色,我們可能因為他令自己生命改變。

我們應該保持警覺,別忘了我們跟這些生命裏如此重要的人爭執吵架,事件的對錯與瑣細,真的有比我們之間的情誼更重要麼?要是贏了爭論,卻輸了關係,這又真的划得來麼?

不要爭着當對的人。對的事,對的關係,對的情緒其實更對,也更重要。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