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或者愛,或者懂得

年輕時候我們以為是理所當然地相連着的東西,年紀大了經歷多了我們自會發現當中其實並不相牽。愛與懂得,就是其中之一。餘下也許還包括愛和性,完美和快樂。

愛與懂得,涉世未深的理論派往往以為是同一個Package的事,然而實際上我們往往只能在愛與了解之間痛苦地任擇其一。愛他,就不要嘗試深入理解他,理解了他,我們就很難深入愛他—我想說的不一定是那句老掉了牙的「因了解而分開」,然而我們總是「因自以為了解而結合,又因終究互相了解才分開」的。

然後,我們才稍稍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自以為是,了解自己一再重複的自欺與自虐。

槍與玫瑰都能夠配在一起,然而愛與了解,卻更不容易並存。有時候能夠得到其中一項已經值得稱羨了,然而到了我們這年紀,生命裏各方面都捧着殘缺的拼圖天天催眠自己其實已經很幸福其實於願已足別再貪求,這又是不是一種妥協?

要是愛與懂得兩者無法兩全其美,也許很多人都會選愛我。無他,世人都愛被愛,不必了解我,更遑論懂得,只要你在Facebook裏Like我就好,今天我需要的不是愛,迷戀已經足夠。

愛我不必懂我,然而我寧願被懂得,多於被愛。盲目誤解的被愛其實沒有匱乏者所想那麼幸福美好。就算你懂得我之後不愛我,我也希望被懂得,其實。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