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日本警察的輕率

今年1月東京發生了兩名台灣女留學生被殺事件,對於日本警方的輕率處理,我不禁搖頭嘆息。

事發後日本警方迅速發出通緝令,通緝同樣是台灣留學生的張姓男子,最終在名古屋將他截住,張姓男子行兇後為了看女子組合SKE48的演唱會而遠赴名古屋。他自認殺人,但日本警察竟讓他「任意同行」(日語),意思是獲嫌疑者首肯,隨同警察一起返署協助調查。張姓男子沒扣上手銬,手上利刀沒被搜出,抵達警署時他畏罪自殺。警察在演唱會會場外發現兇手,我估計他們為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而容許「任意同行」。

我在日本曾被警察要求「任意同行」,當時我是20歲出頭年紀,也許外表有點暴風青年的模樣而惹起警察注意。在警署內,警察問我有沒有攜帶利刀,我如實回答沒有,他毫不懷疑,只要求我自行將隨身物品拿出讓他檢查。我相信日本警察在名古屋發現張姓男子時,也問過他身上有沒有利器,只憑他一句話便輕率相信,釀成最終的結果。

前奧姆真理教高層平田信逃亡17年後自首,最初負責的警員誤以為是惡作劇沒認真處理,幾乎放虎歸山。小泉純一郎擔任首相時,兩名日本警察上前拘捕醉漢,反被對方發難嚇至落荒而逃,醜態被電視台記者拍下。日本警察的質素,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