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缺德無敵

看見用假名寫作並不斷抄襲我舊作的文章,起初以為巧合,漸漸發現對方將我寫的真人真事改頭換臉,當作自己遇過的事,抄得肆無忌憚。

那人既然抄襲我,自然知道我不會賺那種錢。那人稍稍更改我文章的部分內容,自以為抄得高明,但更改的部分正正是不可能在有規模的公司出現,竟然沒有編輯發現。

也許不少讀者早已知道是假的,假名假人又有新動作。我真的不明白,名利怎可能比人的誠信和人格重要呢?一個人開始說謊以後,就要不停說謊下去,以便掩飾,可知自己失去甚麼?

指出別人抄襲,好像大喊非禮,對方不承認之餘,甚至會說:「你咁醜樣,誰會非禮你?」就算告上法庭,嗯,我指抄襲,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經過刪改的抄襲是告不入的。然而,抄襲與否,說謊與否,當事人心知肚明。

有些人在小說假借虛構之名,誤導讀者是真人真事,用來攻擊別人,美化自己。有些人喜歡扮演另一角色寫作,誤導讀者是真人真事,被人揭發是假的,就借小說過橋,假裝人物是虛構的,但寫的是真事,只不過沒有說明是抄襲別人寫的真事。

名利如過眼雲煙,人生的價值不在於多賺若干錢的。謊言說上一萬遍都不會變成事實,喜歡說謊的人大可選擇一世說謊,當然,也可選擇回頭是岸的。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