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物語:迷戀

有年聽朋友甲說起乙,談到乙迷戀丙,我說:「乙沒有迷戀丙,乙迷戀的只是自己迷戀一個人的假象。」

甲不服氣說:「怎可能是假象呢?乙這樣迷戀丙,當然是真的。」

我帶開話題,不想再談乙和丙的事,反正跟我無關。對於沒有結論的事情,我認為不必爭拗,只是說出我的看法。多年後,偶然看到乙寫迷戀丙的事,乙認為那時是迷戀自己的癡情行為……嗯,乙寫的就是我當年看到的,不過,即使甲今日讀一遍乙寫的,也許,依然不會明白。

不少哲學家說過我們身處的現實是虛假的,我們只為假象活一遍。我的智商未能了解太深的學問,只知道對一些人來說,愛情是幻象,他們只愛迷戀別人的自己,而非另一個人。我覺得為情自殺是愚不可及,爭風呷醋同樣不智,古人透過愛情(直接一點是性愛)爭取資源,愈得寵愈得益,才做蠢事。

現代城市提供不同的賺錢機會,愛情和飯票毋須緊扣一起。然而,仍有人為情做傻事,人怎可能迷戀他人到不能自已的地步呢?

愛一個人,無論大家一起還是分開,因為愛,自然不會傷害自己和別人的。反之,從來不愛,只是活在自製的迷戀假象,才會自殘或傷人,因為一切源於恨。

順帶一提,愛的反面並非恨,別信歪理。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