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樂活的條件

最近愛讀《LOHAS樂活》雜誌,起初只因它的版面設計精美,其精緻簡約令人猛然一看還以為是日本常見的那些教人愛不釋手、讀起來連呼吸都會變慢的那些留白雜誌,後來得悉它是內地雜誌更高呼不得了,近年內地雜誌水平何止早已超越香港?就連台灣和日本都快要並駕齊驅了。我最喜歡的那一期封面是黃韻玲,介紹台中溫泉小旅館,看得人神馳目眩。天啊!為甚麼生活永遠在他方,樂活和慢活也在他方呢?我們這裏連如此簡約緩慢的一本雜誌也容不下,更遑論遺世獨立的寧靜桃花源了。唉!

樂活雜誌的存在得講條件,樂活也得講條件。對好些習慣掙錢、不懂何謂生活的城巿人來說,所謂樂活不過是多掙快錢,整天消費購物,享受被服侍被尊崇的榮耀。

然而這才不是樂活。樂活是一種樂以忘憂,悠然自得的生活方式,不順從主流價值與單一生活方式,以慢食、慢活、慢遊、慢學,甚至是我們聽都沒聽過的慢工作慢社交,來慢慢滋養我們的慢靈魂,來達到樂活境界。

原諒我畢竟是個成長於滿身銅臭氣味的城巿人,對於樂活,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夢想需要現實條件支持,樂活也不能幸免。想在這個城巿樂活的機會成本比其他地方高,而且,你得先儲下頗為厚實的資本,才有資格慢下來,不必再跟身邊人鬥快…如果先要比別人跑得更快,才能活得更慢,這樣……會不會有點弔詭?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