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旅程:女王的解放軍?

近日人人關注到僭建及非法興建事宜,而我留意到,幾個駐港解放軍軍營內,近年也有不少同類情況,法律上又是如何處理的呢?於是找政府熱線幫我去轉介﹔由於駐港解放軍事宜由保安局「管」,後來當局回覆了我,但有趣的東西出現了。以下是部分內容:「陳先生:有關你於2011年10月7日致電1823電話中心查詢香港駐軍建築物的問題,本局接獲轉介,答覆如下: 根據《駐軍法》第16條(二),香港駐軍人員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即包括《建築物條例》。《建築物條例》(第123章) 第41(1)(b)條訂明,『在歸屬任何代表女王陛下海軍、陸軍或空軍部隊的人的任何土地上的建築物』獲豁免該條例的條文的規定。」

「回歸後,原有香港法例中與軍事有關的條文已按照《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2A(2)(c)條所載的釋義原則詮釋,即『有關英國駐香港軍隊的權利、豁免及義務的規定,凡不牴觸《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的規定,繼續有效,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軍隊。』故此,香港駐軍的軍事設施與回歸前駐港英軍的軍事設施般,獲得《建築物條例》的豁免……保安局 (張瑞儀代行) 」若照字搬字的話,原有條文「繼續有效」,豈不是表示駐港解放軍是「隸屬女王陛下」?非常非常有趣!

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