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旅程:誰是公務員?

早前有大陸官員批評香港公務員不懂工作,香港某些人士也作出反駁。我卻認為,不如先搞清楚誰是公務員?好嗎?早幾個月致電1823政府熱線時,由於該職員答的態度不像樣,於是我說:「你們這些公務員真不專業!」對方突然極大聲地說:「我哋全部都唔係公務員嚟o架!」

當真?還是虛言?縱使我老早知道十多年來,大部分政府部門新請的人也是合約制,但也應屬公務員吧!於是致電「公務員事務科」問問,原來是這樣的,這些合約員工入職時簽的是「Public Servant」工作,而非「Civil Servant」,於是嚴格來說,就不能稱作「公務員」。

當然這等員工雖然在政府架構下工作;但卻沒有相關福利﹔另一方面,又有一個問題,就是不用守「公務員守則」及「公務員指引」等。「公務員事務科」表示各部門會自行訂立相關守則及指引,這會不會出現灰色地帶呢?例如,「Public Servant」合約員工如何守「防止賄賂條例」呢?

公務員在新年收利是,有「行政長官特別許可」作「准許」,「Public Servant」合約員工又點呢?不單在政府熱線,各個部門也有大量合約員工,究竟權責清不清楚呢?一般市民是很難理解的,法律界又有沒有看清問題?1997年前在政府中工作的就是公務員,現在根本不知對方是人還是鬼!

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