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年年十八歲

每一個年齡的人,都會懷念他已經回不去了的年齡。三、四十歲的懷念十八歲,十八歲的卻在懷念十歲八歲。五、六十歲的已經開始記不起自己十八歲時是怎樣了,不敢大貪,於是只好自欺又欺人地四處大嚷,我年年廿五歲。只是,時間是公平的,世界也是這樣無情地運作下去的:沒有人永遠十八歲,但永遠有人十八歲。這就是生命。留不住的,不必強留;求不到的,也不必強求。明知最留不住的是青春,我們強求的,偏偏就是青春。我沒聽說過有人會強求智慧—也許會強求青春,希望自己年年十八歲的人,本身就沒多少智慧可言,當然也不會懂得自己在強求,或者自知智慧不夠了。

十八歲前,我們可以用小聰明打發時光,然而十八歲後,我們卻需要智慧讓自己停止對不可挽回的青春追悔渴望。年輕的時候,我們甚麼都沒有,只好用自鳴得意的小聰明打發無聊的青春時光;然而長大以後,仍然甚麼都沒有的我們,卻必須學懂用自得其樂的小笨拙迎接有限的人生—是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年輕時只求鋒芒畢露,露肉,甚麼都露,到年紀大了,明白一切皆雲煙,漸漸成熟收斂,就懂得把機鋒隱藏,只露出一點點小笨拙小破綻,讓自己活得快樂一點了。難得糊塗。年輕的時候不妨自以為是,反正中年以後,也會覺今是而昨非。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