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可愛有罪
從日本的網絡上看了篇文章,內容透露不少日本出版社偏向不僱用可愛女生,理由是為了公司內部運作着想。
據文章所講,可愛女生成為公司社員,會吸引眾多男同事追求,社內戀愛一旦發展不佳而演變成破局,受不了打擊的一方可能辭職。因為失戀而離開崗位的個案中,女社員遠比男社員多。況且可愛女社員即使不搞社內戀愛,也容易惹來男同事或上司對她作出性騷擾,綜合各種因素,避免僱用可愛女生是明智之舉。
這套削足就履的想法很笨,不可愛的女生也會戀愛及失戀,重點在於那個人會不會因為失戀就放棄工作,跟可愛不可愛無關。從另一角度看,可愛女生不乏追求者,今天失戀,說不定明天已開展新戀情;不可愛的女生失戀,往往才是沉重打擊。性騷擾是男性一方的責任,會社應嚴加管束才是,不應剝削可愛女生的入職機會。
在日本抗拒僱用可愛女生的以出版社居多,我的估計是出版行業重視時間性,社員若因失戀等理由影響工作情緒,甚至辭職,可能間接導致出版脫期。
我認識一個男性朋友,讀了日語初班四、五次仍學不到皮毛;他出於醉翁之意,確定沒有可愛女同學後,馬上喪失學習意志。故此,職場有可愛女同事,也許反過來刺激起男社員的工作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