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好吵不如好玩

身處聊齋世界,每日身邊都有妖魔鬼怪現形,人人口中妖妖聲,儘管個個看來漂亮純真,然而也不過是畫皮妖孽,愛吮血愛抽水,一不留神何止作了替死鬼,被激死了還以為是為捍衞公義與真理而壯烈犧牲。

有甚麼好吵呢?那些公義與大道理,你以為對方真的不知道?不過是另有所圖,刻意找碴,或者轉移視線,反黑為白,指鹿作馬,借閣下肩膀上位而已,何必認真?這種人,冷笑一聲,別過臉去就是,他要吵,就讓他向着你的屁眼吵,門當戶對。

《紅樓夢》其中一節記載賈環跟丫環賭錢輸了,不肯認帳,跟他們吵起來。寶玉把他拉到一旁勸道:「這些丫環不過是小貓小狗,你喜歡便跟他們玩一陣子,不喜歡便走開,沒甚麼好吵的。」

曹雪芹說得真對。我們來到這個世上原是為了好玩,不是為了好吵。這裏不好玩,便轉場好了,反正世界那麼大,何必輕易動氣?吵贏了沒獎,有也補不回死了的細胞,吵輸了更無謂,生命有限,與其浪費時間跟阿豬阿狗鬥氣,倒不如多走幾步,找回真正屬於自己的自得之場,省回的機會成本與時間,已經賺夠有凸。人家怎麼吵還管它呢,能聽得懂吠叫的,又豈止人類?何必跟牠們一般見識,硬是跟自己過不去?做人最緊要好玩,這豈止是八十年代金曲?根本就是人生的金科玉律。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