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醜行與羞恥

素有前科的下三濫狗仔雜誌又偷拍藝人家居,標題侮辱,行為極不道德。然而因為被偷拍藝人名氣不算大,故此沒有多少前輩藝人幫腔指摘,譴責聲音也顯得微弱,翌日報章只在娛樂版第三四五版聊備一格,想必最終也不了了之。

米蘭昆德拉曾經說過,人們對醜行無所覺,直到醜行被人發現才叫羞恥。只是現今我們似乎被媒體成功洗腦,搞混了醜行的對象與定義:被偷拍的藝人他們在家居的私人行為才叫醜行,他們私生活被揭發叫做羞恥,該羞恥的不是那些下三濫狗仔雜誌,而是受害者;做出如此不道德行為的不良分子不算醜行,在鏡頭下現形的被害者才算是……這是甚麼世界?

以往我們相信世界再亂,只要小心行事,就能避免許多無妄之災,人多眼雜的地方不要去,有外人的地方少點說話,別張揚,惹人注目……只是作為一個人,總不能回到家也把所有窗簾拉上,像坐牢那樣毫無自由,連一片放風喘息的空間都沒有吧?不在人多眼雜的地方,只在自己家裏,做回所有人都會做的事,卻仍然被這樣傷害,為甚麼我們卻沒有人挺身指證?抓破頭也想不明白為甚麼還有那麼多人前仆後繼渴望成名。若非太過勇悍,便是過於愚昧,根本沒有想過那是一條不歸路,還沒吃到鹹魚,已經腥死渴死,遺臭萬年。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