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愛作家還是愛車?

我自從買了部中古車後,與朋友間的話題偶然觸及汽車。大家渴望擁有的不一定是高價名車,而是跟自己喜歡的作家有關。

有位外表柔弱的日本女性朋友竟迷上可發揮強大馬力的日產GTR,她很喜歡作家吉田修一,吉田的人氣作《惡人》中,男主角(電影版由妻夫木聰飾演)並非有錢人,但為了有型而買了部GTR,我這位朋友也想有樣學樣。

下次換車,我會優先考慮Subaru,官方名稱是富士。村上春樹的舊作《舞.舞.舞吧》提及他駕駛Subaru的汽車接載女伴。他在《村上朝日堂是如何鍛煉的》其中一篇散文提及拾到別人掉了的Subaru車匙,覺得即使拾到歐洲跑車的車匙也不會如此深深的被觸動。基於愛屋及烏的心理,我這個村上迷對這品牌也產生了好感。

我有次逛台場途經一家叫「Rental 819」的租車店,發現有經過合法改裝的三輪大型電單車出租。在日本的交通法例上,那部由二輪變成三輪的電單車已是一部汽車,擁有普通的汽車執照已可租用,並且不需要佩戴頭盔,當然該店建議安全為上並附帶出租頭盔。反而只有電單車執照的人沒資格租用,因為電單車已不再是電單車,真的很玄。

我聯想到新版《蝙蝠俠》電影中的蝙蝠車,必要時可分體變成電單車,相信蝙蝠俠早考取了汽車及電單車兩種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