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談日本:男上司的無理要求

有位在工作上認識的女性問我:「聞說在日本的辦公室內,男上司邀約女下屬去情侶酒店短敍,女方基於禮貌,必須應約,這是不是真的?」

儘管日本女性的性觀念比香港的開放得多,但一般OL未至於隨便到將陪男上司上床視為辦公室禮儀。若女方本來就對男上司存有好感或愛意,另作別論;否則的話,願意滿足男上司這種要求,很多時候涉及有形或無形的利益交易。

我認識日本女性A,她在日本一家公司的支店內擔任OL,有次一個位高權重的男性要員從總公司前來考察,私下對A說:「有些公事想跟你單獨面談,請你今晚來我下榻的酒店。」A向其他資深女社員詢問意見,大家認為那要員看上了A,叫她去酒店當然不懷好意。

如應約,必會得到好處,例如獲要員美言幾句,花紅方面會有可觀回報;如拒絕,可能觸怒他,但最終A還是拒絕了。不僅是日本,香港也會發生這樣的事,分別是,在香港貿然向女下屬要求有肉體關係,極有可能被指性騷擾及惹上官非;但在日本提出同樣要求,絕少有女社員投訴至高層,即使真的投訴,大多不獲受理,反被指小題大做。用常理想一想,一個OL若果必須滿足男上司的性需要才符合禮儀,那麼她不如索性轉去風月場所工作賺取高薪更乾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