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不如聞名

神話之所以為神話,是因為它總帶點虛構與誇飾成分;明星之所以吸引,是因為他們總是跟自己有點距離。

距離產生美。人世間很多人和事,總是見面不如聞名,褻玩不如遠觀,長擁不如淺嘗。我們總是道聽途說很多某人某事的傳聞,信以為真,帶着太多不必要的想像與主觀期待,戰戰兢兢步近,結果,揭開頭紗,只能瞠目結舌,天真幼稚者甚至感到棟毀樑摧,惶然不能接受眼前事實。前陣子一直聽說有套很厲害的Cult Movie叫做《Crank》,香港沒有上畫,也沒有推出影碟,台譯《快克殺手》,主演的是《換命快遞》系列那個光頭男Jason Statham。千辛萬苦終於找來這隻影碟,滿心歡喜趕回家,關掉全屋燈泡,緊抱零嘴興奮迎接,然而最後卻是把影碟按停了四次,上廁所收發電郵洗澡吃東西,半瞌睡下熬完一個應聲爆破的美夢。

誠然,它的劇情梗概是吸引的。一個被人落了藥的殺手,必須維持腎上腺素之高昂興奮,否則就會死亡。於是他被迫不停跑動,飛車搶藥,跳樓殺人,甚至當眾做愛,以維持興奮,乍聽也該很瘋狂很過癮吧?然而當它被濃縮成簡單幾句話的時候,是的;但當你真正接觸,完整看它九十分鐘,它只會教你打呵欠—這一刻,你再次跟自己說,有些東西,的確是見面不如聞名算了,至少,能保有一個夢的美麗與朦朧。

所以,那個聽說很顧家很愛妻的絕種好男人,那看似千依百順的別人的好女友,就別要走太近了吧,見面不如聞名,褻玩不如遠觀呀。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