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中學寫作班時,我會談小小說,即是千字以內的小說。這課不用筆記,只要在黑板寫幾個例子,海明威的6字小說是必寫的,還會寫「Bush tells the true. Hell freezes.」
暫時未有學生舉手說明白這6字意思,尤其是踏入奧巴馬年代,學生根本不認識布殊。跟學生說布殊做美國總統期間,最大的謊言是指伊拉克藏有大殺傷力武器,無視多國反對,入侵伊拉克,戰勝後,就算將伊拉克反轉再反轉的搜尋,至今未發現他指的武器,全人類只見主力發動戰爭的幾個大家族,在美伊戰爭後發大財。
另一個要跟學生講解的字是Freeze,有年萬聖節,留學美國的日本青年應同學邀請,到同學家中參加派對。他找錯地址,按鈴後,女戶主開門,看見他嚇了一跳,男戶主持槍出來,大喊:「Freeze!(別動)」
也許日本青年不明白這美國俚語用法,或以為戶主開玩笑,繼續前行,男戶主射殺青年。我問學生,你們認為法庭判男戶主有罪還是無罪呢?
通常有過半學生認為法庭會判男戶主有罪,我說美國法庭判他無罪。因為那是他的私人地方,開槍前更有警告。不少學生感到驚訝,我會補充男戶主有罪,他不必槍殺手無寸鐵的青年的。人間法律不見得是終極裁決,除非你肯定沒有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