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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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談日本:閉店商法

假裝快將結業而吸引顧客光顧的經營手法,日語稱為「閉店商法」。日本日清食品的人氣即食碗麵「Ra王」系列近日就被批評是「閉店商法」。

「Ra王」的Ra是拉麵的日語Ramen之縮寫,推出至今已有18年。

早前日清食品公布「Ra王」在8月初停產,在7月份還設立了網站讓長期支持的粉絲「悼念」;可是停產僅僅一個月,就宣布全新包裝的「Ra王」從9月起將再次投入市場。

儘管由原來的醬油及味噌兩種口味升級成背脂(豬肩上那層肥油)濃醬油及旨味豬味噌,而且麵質也經改良,但仍被粉絲狠批。

今次明顯是早有預謀的宣傳策略,只要多等幾個月,讓粉絲懷念一下,再以徇眾要求為由重新推出,反應必定好得多。好像日本的音樂組合宣布解散,並舉辦告別演唱會後,總不可馬上重組,充其量過一段日子後,作出「限定一日的復合演唱」。

例如Speed樂隊在2000年解散,也是一年後作「限定一晚復合」演出,再過兩年才作「期間限定復合」。

大概日清擔心人氣碗麵「引退」期間,競爭對手會推出同類型食品搶佔市場。

多年前港島區有家鞋店掛出「最後三日」的布條招徠客人,後來經營了接近一年,肯定是「閉店商法」。

我懷疑過,「最後三日」根本是她的註冊店名。

藍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