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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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上旅程:出書夢(二)

昨天講到我的朋友阿紅,為了個出書夢,走去自資出書,結果搞了個大頭佛。她致電我,說感到那出版社有古怪。

我問甚麼事,她表示在簽合約時,寫明會在出書後,安排搞一場新書發布會,於是她去問,他們的回應是﹕「可以,你交3萬元來,我們會幫你找間書店搞發布會。」甚麼?3萬元,不是合約包括在內的嗎?對方又說﹕「合約上寫的是協助作者舉辦,並非免費,要收錢的。」

我問阿紅找了哪家出版,她說是X,我真的反眼了,因為我明明叫她不要找X出書,又怎會偏向X「投懷送抱」呢!再問多些資料下,發現更多問題,阿紅是自資出版,「現兜兜」付了十幾萬元,她就是老闆,X是接生意的,但X竟叫她簽了份「作者合約」,身份互換了,X成了老闆,阿紅變相做了「下屬」。還有,阿紅只能收取作者版稅,並非賣書所有收益。這就不叫自資啦!簽作者合約的話,為甚麼還要付十幾萬元呀!更離譜的一件事,合約上X更擁有了該書的版權!

出書不像做Model、買會籍,不會有《警訊》提醒大家。一般人也不會想像到,文化企業會有如此下流的做事方式。最後,阿紅自己用了5,000元在某書店搞了發布會,也照自己承諾把賣書收入都捐給慈善團體。這是她第一次出書,也是最後一次出書。

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