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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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如果作家是一種職業

不是每個作家都接受作家二字被視為一種職業。他們或許會覺得是一種侮辱或者庸俗。當作家被視為職業,那也許就會慢慢變成一種技術性寫作,每天定時定候寫,事先預備搜集各種資料,作品定期推出,甚至定期參與作家交流與研討活動……當天底下最自由的職業變得這麼規律化,按章工作似的,當中還能產生出文學應有的破革與創新麼?

已經不再當作家的內地導演朱文對這個問題,有如此看法。他認為寫作是一種涉及自我改造的行為。它是很自由的東西,不是一種職業,它是自我教育、自我認識的過程——是的,它是一種本質上的自由與尋覓,每個人都可以用自我的方式認識自己、改造自己,規律化的外在行為也許只能幫助一個人進入狀態,形成坐下來寫的慣性,卻不一定能夠保障內容和質素。

寫作這回事,古今中外都有着這麼一個共通詛咒:當一個作家還未有資格被稱為作家,當他甚麼都不是,又或者甚麼都是,就只是「不是作家」時,他寫的東西,才是最奔放、最自由、最具生命力與創意的,當他一旦成功,開始形成自己的一套習慣與成功模式,當他開始懂得計算讀者心理與巿場需要,他就開始自我重複,不再成長,無法再自我完善下去了。

當一個寫作人真正擁有一個職業作家的身份,同時候,他就離根本意義上的作家愈來愈遙遠了。

每一個行業,每一種興趣,大抵都是以成為職業選手等級的資格與身份為目標,然而作家,卻恐怕不是這麼一回事。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