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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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持續痕癢須徹查誘因

本文重點

Q:本人這一年來皮膚非常痕癢,有數處患處分別在背部、四肢,曾看過醫生,診斷不一,有說是濕疹、亦有說是癬類,也有指明是金錢癬,統統都給我一些藥膏塗搽,不用吃藥,但整年來患處均反反覆覆發作,時好時壞,最難耐是痕癢又不敢過分搔抓,十分痛苦。請問醫生,應看甚麼專科來確診?以往我看的都是普通科,如看皮膚科會不會很貴?政府專科會否受理我這些小問題呢?有勞解答,謝謝!

伍大民 上

A:來信未提及年紀及過往病歷,只知道醫生告訴你的皮膚病是濕疹,其實濕疹並非病名,只是指皮膚有痕癢和發炎徵狀,一般人當皮膚出現痕癢,多會被界定為皮膚過敏或濕疹,因而令這兩個病名被廣泛濫用,界定變得模糊了。

縱然被指出是濕疹,又是何類濕疹呢?濕疹也有分內發和外發兩類。內發性最常見是異位性皮炎,多見於兒時,經常於手腳駁位出現痕癢,皮膚非常乾燥,且伴有哮喘或鼻敏感併發症,此類患者多是有家族史病歷,當年紀漸長至8、9歲,一般也會自然痊愈,未知閣下兒時有否這個病歷?金錢狀濕疹則會見皮膚出現一些圓形似錢幣狀裂紋、紅腫、破皮、痕癢兼而有之,由於它並非從真菌感染而來,故不應稱癬,應叫金錢狀濕疹較貼切,屬內發性濕疹一種。

外發性濕疹成因更多,可由化妝品、護膚物料,或某種物質引致,即是由外界物質引致痕癢不適反應,屬接觸性、過敏性皮膚炎一種。由於皮膚病患廣泛,類別繁多,不少病患的病徵也是大同小異,且雷同徵狀非常接近,故若非皮膚專科是不易分辨及斷症。閣下皮膚痕癢已有年多,時好時壞,醫生給予病患名稱亦非一致,建議閣下有必要去找專科診斷,經皮膚科醫生作了確診,才能提供適當藥物治理,診金應不超過一千元,政府專科也會受理,可自行排期或由醫生轉介均可。

陸宏隆 覆

醫生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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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宏隆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