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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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忘乎初衷

那天讀《世說新語》關於支道林養馬的一節,忽然就想起了莊子。

後來我在微博寫下了這段用盡140字的感想:「要是此刻你仍然為物質煩惱,請好好細味莊子這句『物物而不物於物』吧。它的意思是我們可以享受物,卻不該被物所操縱。假如你超脫了物質,卻被更要命的戀愛所困囿,聽聽我這句『戀戀而不戀於戀』吧—我們生下來是享受戀愛,而不是被戀愛操縱的。戀愛從來都是為了享受,而不是承受。戀愛首要條件當然是快樂,其次是為了快樂而忍受痛苦,一旦偏離了這兩個重要方向,快點離開吧。」

是的,不管做任何事情,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都應該以追求快樂愉悅為大前提,貴在於樂,而不苦於執。物物而不物於物,戀戀而不戀於戀,吃吃而不吃於吃,才是我們跟他者他物的相處之道,可惜,我們最初還大概記得這重點,到多走幾步,沿途發生的事太多,很快,就會忘乎初衷了。

路太遠,路程太艱辛,有時候人就會忘記最初踏上這條路究竟是為了甚麼,自己又要到哪裏去。愛一個人太久,或者吃過太多苦,人就會漸漸忘了究竟為甚麼而忍受目前這些,變成只為吃苦而吃苦。如果兩個人這樣忍耐着是為了將來的幸福,那你們還值得繼續忍受爭吵的痛苦,可是,假如這些痛苦背後根本無法換來甚麼,就是時候及早放手了。忘乎初衷是一件很悲哀卻又很普遍的事,如果連自己究竟為甚麼要繼續忍受下去的最大緣由都忘了,一切煎熬,就已經失去價值了。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