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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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物語:顧及學生自尊

小時候,我的繪畫天分遠比寫作高,又是中學老師令我改變了。

剛剛踏上中學,正值學校幾十周年校慶,出版特大號校刊,有次上美術課,我繪畫蠟燭,美術教師叫我跟她去教員室,建議我繪畫蠟燭加聖母像,用來登在校刊。

我只是懵盛盛的中一生,想到我家沒有聖母像,老師說借給我,但我不肯定能否畫得好。我記不起是表情錯誤抑或說話錯誤,老師後來選了兩個同學的作品登在校刊,沒選我的。我當然認為我畫得較好,雖然好是沒有標準的,但我知道原創的是我。兩個同學都畫蠟燭素描,沒有聖母像,這樣的構圖是我先畫的。

沒有選上我的作品,有點失望,但我沒有跟老師多說,在她教導下,我漸漸失去繪畫興趣。她後來是我的班主任,對我更不公平,全班同學都知道。

多年後,早已有同學跟我說她有不如意事,我沒有因此高興,她的人生跟我無關。遇上老師針對或同學欺凌,我明白學生會情緒波動,這是自然的。連續寫兩個差勁老師,只想以實例說明我明白學生的無助,期望現職教師顧及學生自尊,別濫用權力。希望中小學生就算感到校園生活不愉快,仍可體諒成年人有缺陷,不必對事情反應過敏或過激,自己無法解決就對外求助,切勿為無謂的人影響人生啊!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