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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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為定:被偷了還是自己掉了?

女朋友G負責學校的失物認領,她說失物中有數之不盡的文具和毛衣。一般人失了一件毛衣或一支原子筆,很可能不會去失物認領處找。坦白說,如果你去認領一件沒有人要的毛衣或一份文具,真的可以當是環保,否則那些失物只會等到變垃圾。

不過,有些東西失去了就不能復得,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說:「失落了的時間不會再被尋回。」*

可悲的是有時我們連遺失了時間也不知道,要等到回首前塵,發現自己再完全沒有某些日子的回憶,才知道歲月被神偷順手牽羊。也許,說歲月被偷了,人們覺得不是自己的責任;應該說自己掉了時間,那就不可以賴人。

李敏一言:把餘錢存進銀行,把餘暇拿出來好好用。

* Lost time is never found again.

─ Benjamin Frank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