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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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證婚時間地點無限制

自06年起,香港婚姻註冊處允許於香港境內註冊結婚的新人,可於香港任何地方舉行儀式。新人可選擇在特色西餐廳、遊艇甚至於家中進行,按照個人意願舉行完美婚禮。

其實所謂「到場證婚」服務,係指將婚姻註冊處的法定婚禮儀式,改由執業律師到場主持,新人可選擇在任何時間及地方進行證婚儀式,例如晚上於酒店婚宴場地,或凌晨時分於遊艇上,甚至趁日落時回母校禮堂舉行婚禮亦可。

醫院進行儀式

壹誓證婚服務的黎耀律師表示,於香港婚姻註冊署舉行的註冊儀式,過程大多限定於十五分鐘內,包括法定致辭、男女雙方致辭及交換戒指。而近年大熱的「到場證婚」服務,則可讓新人於法定儀式中途加插一些特別節目,例如唱歌、獻花等,讓註冊過程更具氣氛。

問到其最難忘的證婚經驗,黎律師表示曾有同事突然收到一對新人的通知,要他立即趕往醫院。「原來該對新人的長輩卧病在床,故需即時將『婚禮』提早在醫院舉行,一對新人亦希望於至親床前,許下終身承諾。」黎律師指,這亦是「到場證婚」服務的好處,新人安排時間及儀式時,相對具靈活性,時間地點完全不受限制。

注意事項

新人應於結婚當日至少一個月前,或必須於17日前,透過律師向婚姻註冊處申請排期。

市面上一般「到場證婚」服務約2,500至3,000元以上不等,儀式由進場起計約30至45分鐘完成。

執業7年的律師,修讀2至3小時的相關課程,已可為新人主持儀式;新人可選擇較有證婚經驗或曾接受司儀培訓的律師;或以該律師過往為新人證婚的Video作參考。

查詢︰2115 8108

J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