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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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多產的想當然罪名

前陣子收到讀者的電郵,說最近幾乎每個月都看到我的新書推出,說我很厲害,但轉頭又說,覺得我好像變成了那些多產填詞人,作品愈出愈多,也愈來愈濫—然而最有趣的是,對方最後又補充說,我其實還沒有讀過你最近推出的作品,不過是有感而發而已。

又說我寫很多很厲害,又說怕我愈出愈濫,但其實又沒有看過……對於這種自相矛盾、沒話找話的讀者,我大多一笑置之。

然而有時候,他們的想法又會暴露很多人想當然的偏見,故此忍不住還是要說一說。

一般人都有約定俗成的偏見,覺得一個作家書出多了質素就會下降。然而這是根據甚麼理由來判斷的呢?誰規定一個作家一年只推出一、兩本書才叫做正常?

如果我們相信歌手現場經驗愈豐富,歌藝會愈來愈進步;演員演戲的機會愈多,演技就愈能磨練提升,那為甚麼我們會偏狹地相信,一個作家,寫得愈多,質素就會愈降,而不是提升?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每個人寫一本書需要的時間都不一樣,每個人的才華也不相同。

我只相信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愈想急速成長,就愈是要把自己置身於不斷磨練的實戰場域裏,讓自己不斷提升。

對一個戰士來說,經驗就是一切。如果擱久一點就能寫得好,那為甚麼好些一輩子才寫一本書,或者五年十年才嘔出一本書來的人,質素都沒有好得教我們驚訝嘩然?

沒有真正看過你最近寫的作品,卻無的放矢,這種膚淺之見,實在難以苟同。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