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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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物語:分享Vs獨享

在茶餐廳進食,附近有四個女人閒聊,聲浪大到足以傳播四方。她們說及性病,聽到我食欲大減。她們的聲音是那麼句句鏗鏘,聲聲入耳。

起初以為她們是風塵女子,食完通粉就知她們是家庭主婦,為友人不值,她的丈夫將性病傳染給她。當事人的丈夫發誓婚後沒有嫖妓,醫生說他是婚前感染,潛伏多年發病。一個女人驚訝反問性病都有潛伏期,我幾乎想加入回答不少病毒會潛伏人體,伺機而動。

她們由性病談到男人包二奶,有個說經濟衰退,許多男人都無錢養情婦了。另一個說香港就包不成,內地仍有兩、三千元家用的,男人貪新鮮會試。有個說沒有那麼便宜,另一聲音說去內地窮一點的地方,二、三千元就得了。

這時候,有權威的聲音說:「兩、三萬元一個月的二奶,還可能獨享,每個月給二、三千元,肯定要同人分享啦!」幾個女人笑起來,有個說:「就算過萬元家用都未必獨享喇,男人回港,隨即有人分享吧!」

我飲罷餐茶離開,不知她們的分享與獨享論如何完結,但覺她們用分享一詞用得準確。

不時在傳播媒介聽到主持叫病人、悲劇人物或災區記者跟大家「分享」經歷,到底主持可知分享怎樣解釋呢?要人說出悲慘的事情,何享可分?

關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