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十月圍城》,把它跟《投名狀》稍為比較一下,你自會發現,作為監製導演的陳可辛,跟只當監製的陳可辛,分別究竟在哪裏。
《十月》不是不好看,後段孫文出場,各人一路護送,逐一犧牲的場面,也見悲壯感人,可是,你的感動與悲戚,就總是只在胸腔裏打轉,始終欠了一點點提不上來,就像你被誰的一句話觸動了,雙眼已經濕潤了,可淚水只在眼眶裏打滾了一圈,就收回去了,那一滴淚,始終還是溢不出來一樣。
也許,是因為《十月》的文戲,的確是欠了陳可辛當導演時應有的細緻綿密吧。陳德森的電影,文戲一向不是強項,因此電影前半段的落力鋪墊,總是欠了點點山雨欲來、教人屏息以待的張力,令後來各人的壯烈犧牲,原本可以更悲壯動人的成全,變得稍欠力度。
唯一慶幸的是,演員的確演得好。胡軍特地以剃眉歪鼻造型配合演技,一臉兇相,竟然跟久違了的奸角熊欣欣那麼相像;甄子丹自《葉問》後很努力去告訴我們,他是懂得演戲的,《十月》的他,演出也繼續有驚喜;而謝霆鋒,也真的比《証人》更出色,演一個沒讀過書的小腳夫恰如其分,令人刮目相看,不是哪個時刻都自覺有型的英雄了。
然而最讓我喜歡的角色,竟然都不是他們仨,而是巴特爾。沒錯,就是那個最後為救大家,奮力推倒牌坊,在亂刀下吐着血大喊:「我不叫臭豆腐,我叫王複明!王複明!」的那個高個子,籃球員出身的他,演出自然有力,沒給比下去,其實已經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