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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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Smart Ass

這個城巿,愈來愈多所謂Smart Ass的存在。這種人掌握一點知識,讀過一點書,自以為聰明有智慧,對他們認為愚蠢低級的人和物最受不了,也最愛擠兌譏刺。他們最愛把媚俗之類的用詞擺在嘴邊,輕易貶抑他人,最看不過眼又最熱烈攻擊的,就是跟他們在同一個環境下出身、稍有成績的同代人。

這種人,看某套電影會批評說這一幕其實是抄甚麼甚麼的,那一場戲的橋段其實跟那套經典戲很像。他們唯一不敢公然批評的,就是已經上了神枱、被奉為經典的、對於體內流着犬儒血液的Smart Ass,他們才不敢公然跟群眾對着幹,卻天生懂得嗅出一些不會反抗的人和物,挪用各種冷知識與理論術語,肆意攻擊。然而攻擊誰又好,欣賞誰又好,歸根究柢,他們都不過是想藉此彰顯自己的品味與智慧,表示自己既與別不同,但又與眾同在。

一個城巿愈來愈多Smart Ass是危險的。因為這種人光說不做,有彈無讚。他們只欣賞舶來品,對於自家人的嘗試與努力,卻處處嫉妒打壓。他們認為,只不過是自己不出手,如果由我來,我一定做得比誰誰誰更好—但要是你叫他們真的動手去做呢,他們又有千百萬個理由。一切只聞樓梯響,最後,還是一事無成,死剩把口。

New Yorker是Smart Ass,因為他們總是不屑其他地方的人和事,總是不自覺流露出一股不知哪裏來的優越感。如果你可以Smart Ass成了精,成了活地阿倫,倒也是修為,但香港又何時出過一個半個活地呢?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