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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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為定:為何要跑

我喜歡看人跑的姿態,是一種力量和速度的表現。像劉翔的跑,真是如他自己所形容「靈魂附體」,足以令旁觀者感動。

美國漫畫家James Thurber說:「人在死前要奮力學會從哪裏跑到哪裏去及為何要跑。」*

劉翔的跑是「靈魂附體」,我相信這種超然的經驗不是人人能及。更多人跑是為了運動,有些人見人跑我又跑,就像電影《阿甘正傳》《Forrest Gump》中,阿甘跑是因為要避開欺負,而之後他也忘了自己為何而跑,最神奇是旁人見他跑得如此落力,又會跟着他跑。

李敏一言:跑的好處是快,壞處是跌起來很痛。

* A man should strive to learn before they die what they are running from, and to, and why.

— James Thur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