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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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拾遺:作者宅急便

幾乎想不起曾經也有過親自送書的日子。那時剛寫完《十八相送》,出版社倒閉,茫無前景,又不想繼續等機會到來,就自資出版小說《一半的房子、一半的他》,自行聯絡書店寄賣。

這種模式如今回想其實也蠻有意思,但必須是你經過了這個階段,才覺得有了距離的苦味都成了甘甜。老實說一腳踢送書,不是體力上的辛苦,而是讀書人的頭巾氣問題。明明自己是作者,卻要冒昧地致電各書店,問你們老闆在不在,我有書想放在你們那裏寄賣,即使他們首肯,我也得親自把十本書送到這裏,然後再搬廿本過海送到那裏。每次去到老闆總是不在,店員總是會當你搬運工人抑或叫人接財神的白撞騙徒,正眼也不望你一下,叫你把書放下,就打發你離去,而幾個月過去,每次要致電過去問書賣得如何,甚麼時候找數,跟他們角力周旋,我都覺得尷尬難堪,很多時候都因為怕麻煩而不了了之,連錢也沒收。

不時收到一些大膽到親自電郵問作者你的書哪裏有得賣,但明明各大書店都有的讀者,就不免火冒三丈。偶爾遇到一些幾乎儲齊我全套作品,但只欠一本絕版小說的讀者,我還是會好得把家裏僅有的一、兩本都拿來,親自題字送給對方的,因為他真的有用心找過,然而對於那些凡事依賴的,我的脾氣倒是極端地壞。

為甚麼從來就不見你問梁朝偉他的舊片哪間影視店有售,但作者就偏偏有義務要樂意解答?

王貽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