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當初與那個女人一起,是因為就手,她一直生活在附近,又主動獻媚,他無所謂嘛,所以就一起了。後來經歷過分手,女方捨不得,男人又禁不起女人癡纏,於是,大家結了婚。
如此這般,半世過去了,男人發現,他從來沒有愛過她。有時候他甚至非常討厭她,但他就是好忍得。這樣的婚姻,可以怪誰?就怪自己從來無真正選擇過。要是他當初肯放點心機揀選一個女人,結局必然不是如此。世上所有女人都比自己的老婆更好都無用,他都無揀過。
老了,才明白貪就手的遺憾。原以為個個女人都一樣,誰在身邊都無問題,原來,經過真正的選擇才會甘心。要是,在那開始的時候,是他去選擇她,而不是她主動他就貪就手,他一定會愛她多一點,起碼,這個女人是他揀的嘛!
如今,他教兒子要多拍拖,揀清楚才去結婚,做男人切忌貪就手。
做人,還是挑剔些好。所有人都說,這個男人是個好男人,老婆不算好,兩人的感情又有裂痕,他還是對她專一;還有,他脾性好好呢,甚麼都能忍,是個好好先生。只有他知道,其實自己不是好,自己只是貪就手,而且懶,所以才無動力改變既定的事實。隨便的男人,一世都套在女人的圈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