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遇上經濟危機,企業營運往往首當其衝受到影響,重則清盤倒閉,輕則債務重組。對受困企業而言,債務重組猶如重生,對股東而言,股票至少不會成為廢紙。不過,對債權銀行而言,情況就不一樣了,錢收不回來,卻要成為股東,是福是禍,實在難料!

上周傳出為解決內地企業債務問題,國家有可能放鬆對內地銀行業的監管,容許銀行將不良貸款轉化為持股。這消息頓然令內銀股的投資者嚇破膽,若真的落實,豈非要銀行為不良資產或貸款埋單?最終受到影響的,看來又將會是內銀股的小股東。這有可能成為事實嗎?

國策一刀切機會低

首先,「債轉股」會成為一刀切的國策嗎?筆者認為不會,估計國家只會按個別情況考慮,不會大規模執行,因此對內銀營運的負面影響相對有限。參考內地目前相關商業銀行法明文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若國家不全面開綠燈,「債轉股」也難行。為了讓「債轉股」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操作,內銀或需繞道而行,透過旗下控股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處理持股的問題,保留相關的操作彈性。

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債權銀行半推半就地成為企業的股東,自有其邏輯性,雖然可改善企業的資產負債問題,但是債務問題沒有理由單方面成為內銀的責任。

故此,筆者認為「債轉股」全面性執行的機會較低,始終債和股是性質不同的兩種工具,企業發債最終需要償還本金及利息,若還不起便被債權人到法院去申請破產清盤。

衍生企業管治難題

當債權人換股後,債權人對公司有經營決策權,對小股東不一定有利,更存在角色衝突的問題,涉及未來企業管治秩序上的大難題。「債轉股」需小心地處理,無論銀行是被迫或自願換股,銀行的利益與企業或小股東的利益或許並非一致。「債轉股」屬境外債務重組流行的方式,但是去到內地市場卻有可能遇上水土不服。

上世紀末,中央政府曾經通過「債轉股」方式處理問題企業的不良貸款,特別是在解決內銀不良資產的問題上,內地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劃轉資產的方式解決了眾多難題。到了現在,不少內銀不單止順利上市,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更獲得進一步的發展,甚至成為上市央企。

內地市場急速發展,國家再不能以劃轉方式處理銀行的問題貸款,「債轉股」是一個可予考慮的方式,但是如何操作?看來還需深入探討。投資者目前不需要成為驚弓之鳥,過分擔憂內銀的資產會全面被問題資產所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