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發〉有關規定的決定》。註冊制明年三月一日實施,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務院作出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員會備案,期限為兩年,將積極穩妥、平穩有序地推進註冊制改革。

內地現行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是由證券法確立,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為實施註冊制改革消除法律障礙。

股票發行註冊制,指申請人依法將有關資料公開,製成法律文件,交予主管機構審查,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申請人提供訊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訊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加速新股上市

中證監亦指出,註冊制度改革絕不是簡單的下放審核權力,而是轉變了監管方式。

實施註冊制以後,將會對股票發行審核發生很大改變,審核重點在於訊息披露的齊備,一致可理解程度,不再對企業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作判斷,有關訊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度均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負責。

相信註冊制實施後,將加快新股發行(IPO)進度,註冊制更可縮短審批周期,提高效率,新股或大量上市,短期對市場造成衝擊。但料註冊制將循序漸進地推進,加上早前二孩政策將全面實施,以及對寬鬆政策的憧憬,有助推動股市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