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建議將淡倉申報涵蓋範圍,由現時只限於恒指與國指成分股及指明的金融股,擴大至所有可沽空證券,當中包括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將令需申報淡倉的股份數目,由目前的127隻大增至889隻。

證監會表示,現時未納入淡倉申報範圍的可沽空證券(762隻),沽空活動顯著,今年一至十月期間,其沽空佔香港市場的沽空活動44%,估計其合計淡倉量可能超過1,000億元。

證監會續指,今年首十個月,現行《淡倉申報規則》不涵蓋的十大最活躍沽空股票的沽空成交額,約佔其成交額的13%,高於整體市場的9%,某些情況下,部分股票的沽空成交額更高達69%。由於沽空可能增加沽售壓力,利用沽空加上濫用交易策略將令市場陷於混亂的風險加劇,情況引起關注。

加強對沽空活動監察

與此同時,集體投資計劃(尤其是ETF)的沽空成交額約佔其每日成交額的24%及整體香港市場每日沽空成交額的22%。今年一至十月期間,兩隻ETF錄得最高沽空成交額(平均每日沽空成交額超過7億元)。鑑於上述趨勢,證監會認為有需要擴大淡倉申報涵蓋範圍,以提高透明度及加強對沽空活動的監察。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自從一二年引入淡倉申報制度以來,沽空活動有所增加。截至今年十月底,合計淡倉量的市值為1,968億元。持倉量最高的淡倉持有人主要為投行,其他包括基金、莊家與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