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林先生有價值350萬元的物業,他想將物業賣出,然後打算購買價值約550萬元的物業。夫婦二人月入六萬元,若新物業用300萬元做首期,再向銀行借二百多萬元,他有疑問,若只用他一人名義是否足夠?但他沒有稅單,亦沒有供強積金紀錄,月入大約3萬元的勞動工作,可以申請按揭嗎?

出糧全入數 月結單可證

假設林先生購買約550萬元物業,如繳付300萬元首期,即要向銀行借貸250萬元,按揭成數約為45%,若以按揭息率2.15%及按揭年期二十年計算,每月供款約為12,825元,經壓力測試後,家庭總收入大約27,850元,以林先生的個人收入是足夠應付的。

筆者建議他於這半年開始,每月將出糧的現金定時及定額存入銀行,屆時銀行月結單便會有出糧紀錄可供銀行審批,如能夠提供這些文件,相信銀行批出的機會相當高。

現時即使是樓換樓,買家都要先繳付雙倍印花稅,如六個月內將唯一舊有的物業售出,才可申請退稅,故此林先生如購買550萬元物業,就要繳付33萬元的雙倍印花稅了。若然林先生賣去舊有物業套現350萬元,繳付300萬元首期後,餘下的50萬元僅夠應付所有開支,故此建議他可考慮以250萬元作首期,向銀行借貸300萬元,按揭年期改為30年,若以按揭息率2.15%,每月供款11,315元,這樣反而更加輕鬆及可留有現金儲備作不時之需。